兰亭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疫地区人员居家管控工作的通知
兰亭街道各位居民: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反弹,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居家健康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1、对于我街道所有健康管理人员,一律依法从严落实居家健康管理措施,并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居家健康管理对象原则上应单人单户居住;有混居情况的,同住人员参照实施居家健康管理。
2、居家健康管理对象有未经报备私自外出等不服从居家健康管理要求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开展邻里守望相助。对居家健康管理对象有未经报备私自外出等不遵守规定情形的,请居民朋友们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兰亭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